(八)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层次是《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第三层次是关于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等各个环节的实施办法或细则,这一层次尤其缺乏相应的法律文本。以考录条件为例,不少单位对性别、地区、学校等作了硬性限制,有的单位或部门招考,要求报考者是国家重点大学、211院校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本科,诸如此类的规定还有很多,这些限制与招考公务员的宗旨是相违背的。但是纵览全部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条文,都找不到能有效禁止此类行为的条款。另一方面,在现有法规的执行上,也存在着执行不力的问题,部分地区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
四、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途径思考
(一)坚持和完善“凡进必考”的制度
“凡进必考”作为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第一道门槛,也是一面旗帜,同时要把它作为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的突破口。要规范考录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把好考试这一关。要坚决、彻底刹住不经考试就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不正之风,不折不扣地实行“凡进必考”这一制度。(注5)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公务员的选拔录用范围。要进一步打破身份、地域、部门、行业、所有制的限制,使公务员的招录真正面向所有具备报考条件的普通大众,而不是“带着枷锁跳舞”。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可以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扩大公务员的招录的范围。要通过疏通“三支队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尤其是要鼓励非公有制组织向公有制组织的人才输送和人才流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汇集着各种层次的大量优秀人才,是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后备力量。要把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党和政府的工作视野,逐步完善公务员队伍的素质结构,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人才思想观念和人才创业机制,改变“政府吸引不了优秀人才,也留不住优秀人才”的现状。这样既可以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精干,又可以吸引一流人才进入公务员系统工作。
(二)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和内容
我国公务员考试科目和内容并没有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没有根据职位本身的要求为中心来进行设计和安排,要更加科学的对待公务员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命题,应当聘请专家,包括行政学专家,考试学专家和资深的政府领导人员共同出题,在大家统一意见,明确精神、明确考察范围、考察意图、考察目的条件,再根据本国或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共同出题,这样既可以避免考察范围过于宽泛,考试重记忆轻能力以及偏题怪题等降低试卷信度效度的情况出现,又可以拉开考生的层次、区分度,从而便于政府机构挑选更加合格的人才。例如,国外文官考试无论是内容还是方法都在动态中不断发展变化,不仅传统的笔试和口试不断发展和完善,还出现了新的综合性考试方法。如品能测验法、笔迹辨析法等。新的考试方法比传统方法更科学、客观、公正,不仅增加了口试的比例,而且采用各种不同的测验项目,提供不同有价值的数据。不仅注重显现才能的测验,也注意潜能的发掘,还注意个人在群体中的地位和表现。不仅看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测验,还注意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应变、适应能力的测验。再如,福建省人事厅首先把抓好命题队伍建设作为推进考录工作制度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先后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长期从事人事工作并了解党政机关人员素质要求的人员中,认真物色出命题“领头人”。然后以此为基础,采取“以会代培”的办法,多渠道筛选和培养命题人员,组建起了一支由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者组成的命题队伍,这支队伍人数精、层次高、专业结构合理,基本能胜任并满足定时定期招考和特殊招考命题的需要。
(三)建立分级分类考试机制
实行职位分类是公务员管理体制区别于传统干部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对公务员进行科学管理、录用的依据。根据职位分类法逐步实现科学的分类分级考试是考录制度走向科学化的一个方向。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并没有和管理上的职位分类法相挂钩,不论学历、年龄基本上是实行统一的考试内容,忽视了个人的学术背景和专业优势。应当根据报考者的学历、专业建立分级分类的考试机制,例如,把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分为三个层次,即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及省级政府部门公务员的录用,中级适用于省级一般性的职能部门和地市级政府,初级适用于县、乡级公务员录取。根据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公务员考试制定不同难度系数的考试试题,高级公务员主要考察应试者在宏观政策层面上的理解,而低级公务员则更多地考察实际技能和对政策的执行力。例如,日本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其中的Ⅰ种考试被称之为国家精英公务员选拔考试,报考者须具备大学学历。Ⅱ种考试和Ⅲ种考试则是用于选拔一般公务员的考试,Ⅱ种考试须具备大学或大专学历,Ⅲ种考试则专门为高中学历的报考者设置的。英国文官考试根据报考职位的职类和职级分行政级、执行级、事务级、助理事务级四个等级进行。法国文官考试按报考的职级分A、B、C、D四级进行,外部竞争报考者须有文凭,内部竞争报考者没有文凭要求,但须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引入第三方主考机关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4/5/5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 试论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四)......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4/5/5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