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报考时,有关部门应当把握好考生的两个方面的关口。其一,把握好资格审查关。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它包括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对证件的审查、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以及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的审查。其二,把握好准考证制作与领用关。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后有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号装订成册,供监考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若报考人员遗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本人有效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发。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号,并注明“补发”字样。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号不相邻。准考证号一般采用8位数字。
在公务员录用时,除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录用的有关规定外,比如第二十一条录用办法、第二十四条禁入限制、第二十九条对考察人选进入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第三十二条试用期一年等,还应着重把握好试用期工作实绩的考核与评定。通过严格层层把关,以保证新录用的公务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参照国外总统就职宣誓模式,有必要探索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凡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参加公务员宣誓仪式,以教育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执政为民、勤政廉政,坚持依法行政,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树立新时期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五)创新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机制
切实加强公务员培训尤其是专业化的公务员培训工作。坚持学用一致、分级分类的原则,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等党和政府工作的主题,不断调整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创新培训机制,建立有效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形成“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 ,努力实现“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例如建立和实施公务员培训学分制度,规定每人每年应达到的学分标准;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学分登记档案和相关制度,把培训学分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公务员培训学分完成情况列为考核的内容之一,凡没有完成学分指标的,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等次,甚至对培训表现较差,学分较低的不能定为称职等次;把培训学分与公务员职务晋升、选拔使用结合起来,使公务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以激发广大公务员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重点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以自我记实和领导审核的方法进行,由被考核者的主管领导负责实施。年度考核应按职位职责要求,重点是对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也可以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年终工作总结等结合进行;与此同时,还要对政治素质、职业伦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在条件逐步成熟时,年度考核可由被考核者的主管领导先行出具初评意见,再由专门的考核机关作出最终的年度考核,力求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正确性与公正性。
(七)建议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逐步推行年度认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经就公务员的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应完整的规定。不可否认,该法这对于加强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着力造就一支现代化的公务员队伍起着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鉴于我国公务员制度推行时间不长,这方面的经验与积累不足,因而在该法中也同样存在着对公务员队伍建设比较粗放、过于原则的提法,十分有效与新颖的做法不多。
参照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度认证制度(或者称年检)的有效做法,我以为可以先行在专业化较强的公务员中试行年度认证制度,将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中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以本单位领导人为主的主观考核方式,逐步调整为由本单位领导副署意见,最后由专门的公务员年度认证机关作相对客观的年度认证制度。比如从事着工商管理的公务员,是否从执业道德水准、专业工作实绩、参加年度专业培训所获学分多少、业务创新能力、投诉与不良行为等诸方面入手,尽量由原来的定性考核改变成定量考核,使对公务员的考核与管理更加合适、更加科学。
(八)强化对专业化公务员的监督约束机制
要保证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奉公,关键是提高队伍素质和加强制度约束,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过考录、考核、培训、交流来提高素质;通过纪律、轮岗、回避促进廉洁奉公;通过依法行政和规范化管理,防止人治现象。建立了一系列廉政勤政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反腐保廉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体制、机制、法制、教育和监督等方面全面推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刊2004年9月27日《人民日报》。
3、《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人事部人发〔2001〕65号文2001年6月28日发布。
4、《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人事部1994年1月发布。
5、《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杜,1993年版。
6、《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徐颂陶著,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年第2版。
7、《如何理解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国公务员》1999年第3期。
8、《人才战略与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地方政府管理》2001年第11期。
9、《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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