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自1994年初步建立以来,已推行了12年,公务员考试逐步走向公开、公平、透明。通过“凡进必考”,严把了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关”,严把了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关。通过考试录用,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进入机关工作,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也坚持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任人唯亲的用人之风,避免了用人腐败。
据统计,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报名人数为360240人,比前一年增长了197%,2006年这一数字达到了541552人,比上年增长了50.3%,(注2)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报名人数突破了60万,一些热门职位供需比例突破了1:3000,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悄然之间,公务员一跃成为就业市场上炙手可热的“金饭碗”,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成为社会认可的、科学合理的、成型的、具有很高社会信誉度的人才遴选机制。
但是,在目前社会经济转轨时期,各种制度必然具有过渡性和渐进性的特点。由于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起步较晚,发展速度又较快,缺乏足够的经验积累,因而在考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存有某些不合理之处,公务员报考热使得这些问题暴露出来,因此我们要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二、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缺陷
1982年,邓小平指出“选贤任能也是革命。” (注3)因此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应是在制度层面的,而不只把它看作是技术性手段。”
(一)制度层面的问题
1.法规体系不完善,执法力度不足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层次是《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第三层次是关于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等各个环节的实施办法和细则。目前存在的一方面问题是法规体系不完善,尤其是在第三层次缺乏相应的法律文本,诸如考官队伍如何建设,考试录用监督体系如何建立,等等,关于这些问题都需要拟定和颁布相应的法规;同时还缺乏实施细则和地方性配套法规。另一方面问题是,在现有法规的执行上,也存在着执行不力的问题,“歪嘴和尚”念经的现象不在少数,以考录条件为例,不少单位对性别、地区、学校等作了硬性限制,这些限制与招考公务员的宗旨是相违背的。但是纵览全部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条文,都找不到能有效禁止此类行为的条款。
2.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监督机制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机构地位偏低,权力交叉,缺乏权威性。目前,全国仍有不少省尚未建立专门化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些地方尽管有机构负责考试录用事务,但其职能不专,考试录用组织管理活动和其他人事管理活动交织在一起,结果导致推行中统筹规划不够,难免顾此失彼;另外,条块矛盾突出,中央部门进驻地方机构的考试录用工作与地方的考试录用工作关系不顺,标准不统一,管理不到位,出现了局部的混乱现象。
当前的考试录用工作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首先没有建立起一个较完善的考试监督体系。在录用考试中,监督部门与考试录用主管部门责权不清,监督部门不了解考试录用业务,而且其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手段不明确,所以很难与考试录用部门协调。其次缺乏法律保障。我们对如何保障和防止考试录用过程中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以及保证录用考试的可靠性上没有详尽的立法保障,同时也没有在司法上设置相同的机构来随时监控录用考试的实施。所有这些,导致了考试录用中监督的内容不全面,监督的范围比较窄,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督不细致,不具体,缺乏对人事部门的监督,缺乏对用人单位贯彻考试制度情况和考生原单位是否按政策办理手续等方面的监督。监督主体不健全,社会监督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3.录用级别与考试档次设置不合理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仅限于对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实施,不能吸引更多具有高学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社会人才参加竞考。根据规定,被录取的本科生定为十三级科员,硕士生定为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博士生定为十一级主任科员。对于在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进入政府机构采用调任办法,但调任对象不包括民营、私营、三资企业的职员以及民办科研机构的人员。这部分人进入政府部门的渠道只能是通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无论其具备何等学历、经验都只能被任命为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这样的政策既不能调动他们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也显失公正。随着高学历青年进入以上所举各部门就业的比例越来越高,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只有充分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性,给予平等的机会、合适的通道,才能为行政部门招募到更多的优秀高级人才。
4.清退工作不够得力
最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已成为一道必备的法定程序,“进口关”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然而,在“出口关”上似乎还没有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如何打通公务员的“出口”问题已日益突出地摆在人们的面前。目前,清退工作往往只是雷声大雨点小,这应该引起地方政府人事部门高度的重视。“混”进公务员队伍的某些公务员,素质低下又赖着不走,高素质公务员怎么能招进来呢?
(二)执行层面的问题
1.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的考试录用方法和内容
考试的科学性可以说是考试录用制度的生命线,而择优录用是保障考试录用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的前提和基础。而在目前,在考试录用方法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突出问题。首先是考试方法和手段比较单一,目前录用考试的主要手段只有笔试、面试和体格检查,因此根本不可能全方位地对考生的水平和能力进行准确的考察。其次是在考试内容的设计上不太合理,要么就是内容太过冗杂,要么是题目过偏过难,且试卷结构重记忆、轻应用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都使得考试录用制度的科学性大打折扣,使考试的择优功能受到不良影响。
2.面试官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的面试考官队伍主要是有两部分人组成,其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官员,其二是高校和行政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前者虽然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考生的书面和口头答案理解不深,判断不准。后者虽然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但对社会需要和岗位特点研究明显不够,在面试中往往对能说会道的考生予以高分,而对那些不善辞令但同样适宜于机关工作的人员则不予以考虑。
3.没有统一的体检标准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2/5/5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 试论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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