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西方国家考任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英国考任制度
英国的现代公务员制度奠基于19世纪中叶,此时的英国完成了工业革命,代表工业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党人开始长期执政,工业资产阶级从功利主义原则出发,迫切需要一个既节省开支,又有高行政效率的廉价政府来保护和发展经济,而当时的官吏制度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1855年5月,英国帕麦斯顿内阁颁布了改变官吏制度的第一个枢密院令,即《关于录用王国政府文官的枢密院令》,命令决定成立三人文官委员会负责考试事宜。1858年,国会通过了《退休金法》,规定只有持公务员委员会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者方能领取退休金。1870年,枢密院进一步宣布,除外交、内政两部,其它各部的缺职均应由公开竞争合格者担任,否则无权享受退休金待遇。至此,英国公务员考任制度正式确立。英国公务员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改革,考任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以及主考机构也不断发生变化,但是,以考试作为进入公务员队伍这一原则,不仅一直没有松动过,而且还得到了深层次的强化。具体来说,英国模式的公务员考任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 通才标准
所谓通才标准,是指在考试选拔中注意应考人的一般教育程度、文学素养、掌握知识的多寡以及综合、推理和判断能力。通才标准强调个人的学历,特别注重从名牌综合性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搜罗人才。在竞争考试的内容上偏重对知识面和理论基础的测验。考试与教育配合极为紧密,是其一大特色。
2、 折衷制管理体制
主考机构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管理体制称为部外制。其特点是主考机构自成系统,独立行使考试权力而不受政党及行政首长的干预。而主考机构从属于行政系统的一元制体制称为部内制,其优点是各主考机构隶属各行政部门,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避免职权矛盾,提高工作效率。但存在着主考机构独立性不强,各主考机构之间出现各自为政,难以协调发展。英国实行主考机构半独立的管理体制称为折衷制。它吸取了以上两种模式的长处。建立隶属于政府但独立于政府各部的主考机构。由于独立行使考录权,保证公正地按成绩录用人才。而录用公务员则由各部自行管理,这样就保证了用人权与管事权的统一。
3、考试合格即被录用
1870年的枢密院令确立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规定,“非经考试不得任用,否则不得享受退休金待遇”。在任用方面,依规定按成绩及志愿分发各部任用,除非特别核准,分发任职不得保留至来年。因此,英国文官考试及格后即分发任用,没有保留考试资格候用期间的规定。
(二)美国考任制度
美国的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深受英国的影响,但由于历史环境的不同又具有其自身的特色,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美国模式”的考任制度。继英国之后,美国于1817年成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独立的文官机构——三人文官委员会,统一负责人事改革事宜。1883年,国会通过了《彭德尔顿法》,即《调整和改革美国文官制度的法律》,奠定了美国现行公务员制度的基础。而美国模式的公务员考任制度的特点如下:
1、专才标准
所谓“专才”标准则是指在考试内容上注重应考人员所具有的职务上的专业技艺,强调个人在某个领域中的一技之长,重视专家的地位和作用,并经常吸收专家学者参加领导工作。
美国与英国不同,在考试内容上,偏重于专业性、实用性项目。美国《文官制度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考试内容尽可能合理,并与考生执行他们要求就任的职位所需要的能力及适应性有关”。这一点与英国所重视的“通才”标准正好相反。
2、独特的部外制管理机构
美国文官系统形成之初,依据1883年“文官法”设置文官委员会为联邦政府最高人事机构,文官委员会地位超然,不受总统的指挥,亦不属行政系统,此为美国公务员制度发展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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