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强农村组织。当前,乡村政权组织战斗力不强,多年来一直充当的是“收费队”的角色,村民自治选举制度落实不好,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软肋。一方面,特别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大力鼓励有思想、有闯劲的年轻干部下乡任职锻炼,可以采取“上派支书、村选主任”的结构模式,形成互相制衡、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积极探索将能力强、素质高、成绩突出的乡村干部纳入国家公务人员序列,给予相应的政治待遇,解除乡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改变国人 “不把村长当干部”的错误思想;还要尊重农民的政治权利,发挥好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制度,使农民能够真正当家作主,彻底改变县、乡指定村长的错误做法,打造出真正能够爱民、为民、富民的基层政权组织。
3.深化土地改革。农民的主业是耕田种地,要保证“耕者有其田”,就必须执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正确处理保护农田与城市化用地的关系,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重点要解决好两个矛盾:一是满足新增人口的用地需求,正视《土地承包法》一次性签订30、50年合同的承包方式带来的矛盾,适时进行修订完善,比如:如果现有土地两年不耕作的或开发商征用土地闲置半年以上的,国家有权中止合同,及时调整给新增人口耕作,并逐步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转让;二是保护好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征用补偿办法,搞好失地农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其自身谋生养身能力,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致富路上不掉队。
4.调整分配体制。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从农村服务城市,到城市带动农村。我国工与农、城和乡两大关系正在实现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转变,尤其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快速积累起的经济基础,使工业回报农民水到渠成。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电力工程、通信邮电、教育医疗等问题,实行城乡同网同价,提高农业、农村抵御天灾人祸的能力,建立起稳定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特别要把公共财政的大部分用于自身造血能力比较差的农村,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带动农村建设快速发展。
(二)尽快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保持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需要从不同方向、不同侧面入手,以最大的力度、最高的效率,采取综合调控措施,扎实抓好农村经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解决农村贫困化问题。
1.坚决落实农业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按照计划,“十一五”第一年,全国将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自古必须交纳“皇粮国税”历史,在延续了2600年之后就此终结,这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大事。但是,一项重大改革的实施,必须有相应配套改革措施辅助,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必须尽快调整,减少乡镇行政人员数量,甩掉一切可能花钱的包袱,相关公用事业,如学校、医院等等,由县级以上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投入;同时,实行“一竿子到底”的财政政策,作足预算,满足工作和建设需要。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控预警机制,防止各级巧立名目,向农民伸手,导致政策性负担下降,而隐性负担上升,抵消改革成果。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一些地区免征农业税后,虽然政策性负担减下来了,但隐性负担随之出现,而且名目繁多,收取这费那费,且多与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如畜禽防疫费、培训学习费、报刊征订费等,虽然收取对象是乡镇和村集体,但最终还是要落到农民头上,必须及时发现和制止。
2.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发育和完善全国统一市场。按照经济学比较优势理论,在没有交易成本的前提下,要素禀赋结构不同、比较优势有异的地区,如果能够按照比较优势来决定产业结构,然后,通过统一的产品市场,促进地区间的产品交易流通,那么,各个地区间劳动者的收入就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趋同,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就会成为拉动另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动力。因此,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产品市场,发挥好市场的调节、交换功能。政府除了要完成前期的交通、通讯、金融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市场发育提供必要条件外,就是要发挥好宏观调控职能,减少直接干预市场的行为,因势利导,用市场需求引导农民种植发展适销对路、又发挥本地区优势的农产品,防止农产品生产的盲目性,防止农业生产资料的高价位供应,保持产品价格相对稳定,给农民一定的赢利空间,保证农民的从中获得足够利润。
3.继续实行扶贫开发计划,积极改进方式方法。要针对现有贫困人员所在地区的生产条件差,解决温饱问题难度大,而初步脱贫人口收入不稳定又极易返贫的问题,要继续加大投入,大力开展“个性化”扶贫开发。具体讲,就是要改变以往“大而统”、“一阵风”式的做法,讲究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策略,发展不同项目,防止“一刀切”。比如,某地没有草,你非要让他饲养小尾寒羊;某地距离城镇较远,没有消费市场,你非要让他种植大棚蔬菜,如此扶贫,结果只能是越扶越贫,这也是一些地区扶贫开发不见起色的主要原因,结果白白造成资金、资源的极大浪费,用老百姓的话讲:还不如把钱直接发给我们呢!对缺乏生存条件的地区,要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果断实施易地扶贫。
4.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发展,调整农民就业结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乡镇企业经历了兴起、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全国农村,凡乡镇企业发展势头良好、经验效益突出的,当地农民生活水平也比较高,甚至已经与城里持平,反之则仍然是一贫如洗。由于当前农业生产极度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生产,单独靠种值业求得较大发展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十一五”期间,国家应当进一步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尤其要加强资金、技术和产业政策支持,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进一步做强、做大乡镇企业,更好地发挥其丰富产业结构、吸纳农民就业的功能,使一部分农民从农业中走出来,就地完成生产角色的转变,成为“离地不离乡”的产业工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5/6/6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 “三农”问题研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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