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球化是当前共同面临的一种发展趋势,全球化使国家行政功能国际化,对于我国政府而言,这股浪潮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为了更好的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必须进行改革。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并列出了新的措施。
关键词:服务型 有限型 透明形 有效型
一、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政府行政改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全球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特征, 是当今世界涵盖面最广、影响最大、最具渗透力、最突出的全球发展趋势。全球化最重要的特征, 就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 以及由此所带来的交通、通讯手段和传播媒体的广泛运用, 使得全球范围内的政治结构、生产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各国之间、各个地区之间相互依存加强。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 全球化首先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 但是归根到底它是一个整体性的发展过程, 包含了诸多层面和维度, 无论人们愿意与否, 随着经济全球化过程的展开, 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的全球化过程也或多或少开始出现了, 并正在广泛而深刻地重新构建国家、公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基础。
从全球经济领域看, 经济全球化发展、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以及现实的和潜在的全球经济危机的存在, 要求建立对全球经济进行有效管理的机制。在过去的十几年里, 全球贸易、国际投资、金融资本跨国界流动、生产全球化等所体现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异常迅猛, 经济的相互依赖加强, 这些在为各国、公司企业及个人的发展和创造财富提供了难得的机会的同时, 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风险。特别是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越了各国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辖范围, 使之难以提供必要的管理机构和合作安排以确保金融和经济稳定, 防止垄断集团兴风作浪及市场的衰败所可能造成的对全球秩序的破坏。而全球范围的贸易、金融、生产、投资等等活动总是需要一套规范的市场制度框架作保证, 这是全球化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现有的国际组织在制定和维护全球经济秩序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 或由于其内在机制存在的问题,或由于外部环境发展的制约, 已有的全球治理机制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从全球政治领域看, 旧的国际机构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世界局势和冷战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需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支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等国际组织的共识已不存在了。冷战结束后, 这些共识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客观基础, 现在它已经变成各国借款的最后一个渠道, 而该组织的借款条件已经在债务国中引起了敌意, 债务国感到,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管理委员会里, 没有为他们说话的代表, 该组织已经变成富国控制操纵穷国的工具。因此, 达成新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对它们的任务进行重新确定, 就成为当务之急。二是传统的国际政治概念从某种角度来说已经过时, 因为它的重要特点就是, 它是一种国家间或者说政府间的政治, 它的议事日程、内容和规则均反映出“国家利益”的主导性, 一般说来它是排他的、自私的和受国界内的利益驱动的。
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在新的世纪,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也要接受严峻的挑战。加入WTO,是我国政府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做出的战略决策,是我国全面融入世界经济,进一步投身国际竞争大舞台,在更广阔的领域和空间展示风采、发展壮大的新开端。就我国政治发展中的行政发展而言,加入WTO对以政府管理为中心的行政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政府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国家发展为宗旨,按照市场需要重新配置行政资源,建立新的行政机制。如何适应WTO有关规则,抓好与西方先进管理协调的时机,是当前推进我国行政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众所周知,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固然会受到强大的外国企业的挑战,但相比之下,政府面对的挑战尤为严峻。WTO对我国政府提出的不是产品质量和价格的挑战,而是一种体制的挑战,它要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而面对全球化,我国政府管理体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第一,政策的可预见性和法规的透明度不高,依法行政的理念艰难植入。从依法治国的理念载入宪法到有法必依成为行政主体的自觉行动,中国的历程十分漫长,严峻的事实是在理论上、宣传上,我们虽然强调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行事,不能违反法律恣意妄为。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甚至知法犯法的情况依然大量存在。凭经验办事,按首长的指示办事,看上级的脸色办事,搞“暗箱行政”,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屡见不鲜,内部法规大于国家法律,造成垄断经济,即“权力经济”。
第二,政府的实际运作方式还不够规范。在政企关系上我国政府还未完全从企业活动中超脱出来,权力性干预和管制依然过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滞后,实质性的审批范围过大。在市场机制的培育上,我国政府的依法管理还很不完善,对经济的干预依然过宽,缺乏现代的公共服务观念。原先强调“管得多的政府就是好政府”, 遵循“大政府、小社会”模式, 事实证明这种模式指导给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造成很大的危害。我国长期以来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都实行高度集中管理的指导思想,使许多本来应该通过时常和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只能也都通过设立政府机构管理,这大大扩大了政府的职权范围,公共行政活动充分体现政府干预的直接与广泛性。不但形成了大政府小社会,也造成了政府权利的日益强化,机构愈加臃肿,政府过度干预下的低效率,企业主题的附属性等。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1/3/3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目标与方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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