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实施国家赔偿状况来看,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还很不理想。赔偿案件之少,赔偿数额之低,获赔之困难,让一些人对这部法律失去了信心。对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1、扩大国家赔偿范围,增加损害补偿制度。
2、提高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现有的国家赔偿标准基本上仅仅满足 “最低生存保障”的需要。对于行政不作为应当给予充分赔偿,其赔偿标准不应当低于民事赔偿的标准。
3、改进赔偿费用的支付和管理方式。在国家赔偿实践中,赔偿义务机关并没有遵守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基本上从部门“小金库”中支付了事,而不愿向财政机关申请核拨。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受害人拿到赔偿费用,也不利于行政监督。因此,可以考虑,将财政预算列支的赔偿费用设为独立的赔偿基金,由赔偿请求人凭赔偿协议书、决定书或者判决书直接从该基金中申领。
引文注释:
(注1) 周佑勇:《论行政不作为的救济和责任》,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4期。
(注2) 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8页。
(注3) 黄曙海主编:《行政诉讼法100问》,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第79页。
(注4) 周佑勇:《论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为的区别》,载《法商研究》,1992年第5期。
(注5) 石佑启:《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探讨》,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注6) 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0页。
(注7)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注8)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9年版,第368页。
参考文献:
1.周佑勇:《论行政不作为的救济和责任》,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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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黄曙海主编:《行政诉讼法100问》,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
5.周佑勇:《论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为的区别》,载《法商研究》,1992年第5期。
6.石佑启:《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探讨》,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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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冯慧:《行政不作为浅析》,载《研究生法学》,1998年第4期。
9.石佑启:《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探讨》,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10.[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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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应松年:《完善我国的行政救济制度》,载《江海学刊》2003年第1期。
13.朱孝彦:《对行政不作为救济的法理分析》,载《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14.[日]室井力主:《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徽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15.张载宇,《行政法要论》,台北汉林出版社 197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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